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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是机动车驾驶员,4月份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修车费用是10500,垫付了4000医药费给第三方人受伤,经过交警两个月的调查和取证,判定非机动车全责,机动车无责任,目前非机动车人员消失,电话打不通,微信把我拉黑,这个怎么索赔呢?我是机动车驾驶员,4月份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垫付了4000医药费给第三方人受伤,这个怎么索赔呢?

交通事故 2019-02-26 06: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2、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材料。
    3、在事故未调解前,公安机关可以指定肇事车方垫付死者或伤者的安葬费、抢救费,并预交事故的处理押金。交通事故当事方拒绝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至调解终结移送人民法院受理止。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后会依法制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当时人可以依照责任认定书中规定的责任来进行交通事故赔偿。
  • 协商不成 等警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注意事项如下:
    1、人证要找目击
    2、物证标出行人位置
    3、受询多提供细节
    4、提醒有争议可以值通过法律程序
    根据上述情形,对交通事故进行取证后,可以依法济宁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从而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最终来确定如何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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