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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在2005年12月14日晚,有人在过斑马线时,被车撞到,司机肈事逃逸,伤者送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后来肈事者捉到了,但因为当时没人看到是谁开车,只是知道车号,现在车主和另一个人在相互推卸,交警又把人放出来了,车子又可以开走了,作为死者家属,应该怎样做?被车撞到,伤者送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但因为当时没人看到是谁开车,交警又把人放出来了,应该怎样做?

交通事故 2019-02-10 13: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具体赔偿如下:  交通事故中一旦肇事司机逃逸就得负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行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可以直接要肇事司机赔偿三轮车以及其他损失!
  • 车被撞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车被撞修车费由对方负担,如对方拒不支付,可通过诉讼解决。如果交警定责,直接去法院起诉,把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全拉进来赔偿就行了赔偿额度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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