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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介定了一个二手房,交了一万元定金,后来发现房东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在五证全无情况下签订的,他们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请问他们是不是构成了合同欺诈?

合同纠纷 2018-12-27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买二手房可以不通过中介,中介也只是帮助买方认识卖方并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一个中间行业,如果买卖双方认识的话可以不通过中介就办理过户手续。
    1、办理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2、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税费谁来缴纳;
    3、买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果写两个人名字就需要两个人到场),卖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国土证;
    4、先到网签窗口打网签;
    5、然后到核税窗口核税;
    6、在到办证大厅办理过户并领取取件单;
    7、过两天或到了取件单上面的时间后到房管局缴税领取产权证;
    8、交易结束;
  • 中介通常有哪些骗术:  骗术一:骗取“看房费”  某市大多数的房屋中介公司一般实行免费登记,20元看房。王女士在在房屋中介登记了“求租一室一厅”的信息,并在其中3家分别交了20元“看房费”。而四五家中介公司推荐同一套房子,对方解释说,房主登记房屋信息通常是采取“遍地开花”的方式,走完这家走那家,因此,附近一带的房源都是互通的。房源是一样的,而王女士却付了几倍的价钱,每家房屋中介都坚称看房费不能退,她只能吃了“哑巴亏”。  据介绍,目前房屋中介公司租房信息的同化现象很普遍,同一个房源,往往家家都有,换个名称就堂而皇之地贴出去。看房虽说“看到满意为止”,但实际上,把房源信息中对户型、家具家电、价格、地段等要求一一过筛,符合条件的并不多。  骗术二:瞒天过海挣“差价”  要获取二手房交易的真实信息,最重要的途径就是与房主面谈。但是许多通过房屋中介购房的买房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房屋中介总是采取种种借口拖着不肯让买房人与房主见面。据介绍,这其中可能存在着几种情况:吃两边差价、拔高价格、故弄玄虚吊胃口、掌握谈判优势等。  吴先生的购房经历令人深思:吴先生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一家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称有一套标价
    22.5万元的房子,几经讨价还价后,吴先生终于见到了房主。房主自己诉苦说,这套房子房主自己标价是20万,并留了2万元的还价空间,预想18万左右成交;中介却挂牌
    22.5万,致使房子一直没能卖出去;  一位业内人士说,通过中介买房做到物美价廉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为真正的好房源一般首先就被房屋中介自己收购了,像一些在求购信息上说“一次性付款”的人,一般都是房屋中介公司。  骗术三:不择手段设骗局  某些公司为了骗取中介费,竟然设下圈套,诱租房者上钩。他们先是告诉租房者有合适的房源,但必须先交中介费才能得到房主的联系办法。而当租房者交了中介费后,房主却往往回一次电话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原来,中介公司与所谓的房主是一伙的,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骗钱。
  •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要求赔偿,  
    一、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要求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二、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面积大小出现纠纷时,由谁来测量面积误差  有些消费者凭感觉认为自己购买的房屋面积少了或多了,有的则自己测量。由于测量房屋的面积较为专业和复杂,所以一般房屋买受人自己测量的结果难以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  那么,什么样的机构做出的测量结论才具有权威性呢?  不久前,国家建设部、国家测绘局颁布《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规定,从2003年5月1日起,只要有相关测绘资质的单位,都可以承担测绘业务。如果购房者觉得所购房屋面积不合理,自己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测量面积,作为与开发商交涉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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