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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和公司签任何合同。公司试用期为一个月。我坚持了一个月零二十天。公司突然说要解雇我。我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5-05 14: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离职不需要赔偿单位,不过如果是在职期间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单位无故辞退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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