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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期满,工资未结算,辞职书未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仅由公司直线负责人和主管}经理签字。劳工局说这是无效的。我把计算好的工资单交给了劳工局,没有盖公司印章,辞职信也抄送了劳工局。劳动局说最早会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我。劳动局骗了我这么久吗?我能要求赔偿公司拖欠的工资吗?请帮帮我。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22-05-05 18: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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