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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借贷,对方是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方是邮箱发合同过来的有盖章有签字,我也有签字盖章拍照片给对方,现在叫我向贷款方缴纳一千元作为贷款保险开户费用,如果不缴纳就不会借款,还会起诉我,说是合同上有写明。合同上还说要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流水偏低,综合评分不足者,放款之前银行如需让借款放提供货款能力验证的,借款方需配合银行提供验证资金。这是骗人的吗?这样的合同能生效吗?有法律效力吗?在线急等,谢谢

抵押担保 2018-12-20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欠银行钱不还,银行经过多次催缴后不归还的,会起诉到法院,等到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的财产。如你有能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会对你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当然,你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是没有办法强制执行,那就会你纳入失信人名单,禁止你高消费,等到你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后,银行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积极主动还款是解决的好办法。
  • 银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银行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
    但银行借贷合同又不同于公民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具有民间贷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征:  ①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②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
      ③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  ④银行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⑤银行借款合同为双务合同。  ⑥银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  ⑦银行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
  • 根据国家规定,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是不能跨区异地放贷的。所以,网上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发布的所有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信息基本都是低级骗局,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你签订传真合同,并按捺手印,然后会一步步骗取你交纳保险费、支付首月利息、缴纳履约费、保证金、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开卡费等等,还会以你银行流水不足、查验你的还款能力或者是验资为名,要求你将自己账户上所有的资金打至骗子的账户,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绑定骗子的手机号码等低级诈骗手段,殊不知这种手段会骗光你账户上所有的钱,如果你不按骗子的要求交纳费用,骗子会以你已经和他们签了合同为名,威胁要把你拉入黑名单、并威胁起诉你违约、赔偿巨额违约金等等,这实为低级的诈骗手段和典型诈骗。
    凡是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及缴纳任何费用,以免被骗!更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由于对方涉嫌诈骗,所以,和骗子签的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违约之说,骗子威胁到法院起诉赔偿违约金的低级诈骗手段更是纯属无稽之谈,无需任何担心。
  • 网上可以进行借款,关于网上借款的法律规定有:
    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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