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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被车撞了,医院所有的费用都由我垫付,司机只交了交强我父亲被车撞了,对方只交了交强险,并且医院的钱都是我垫付的,请问交强险直接陪给我吗还是由车主给我???后续还有很多费用,需要车主赔付,但我怕车主不负责!!!我该怎么维护我及家人的权益?谢谢!医院所有的费用都由我垫付,请问交强险直接陪给我吗还是由车主给我?但我怕车主不负责!

交通事故 2019-01-16 13: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被车撞索要工伤赔偿单位是否赔偿要分情况:员工上下班途中被车撞伤,对方负全责已赔偿,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即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轮船、火车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单位必须在30天之内申报,个人一年之内。

  • 一、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二、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人被车撞了有保险,对方给赔钱了.如果是私了赔钱,没有用到发票有病历时,那么自己可以拿发票及病历找自己购买的保险公司赔偿。
    如果不是私了,是对方车险的保险公司理赔时,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商业保险不可以再报销。
    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
    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如果有发生身故或伤残,这些情况理赔不受票据影响,可以累加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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