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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以前买的安置房过户的官司!为什么需要现在买的房子的房产证做抵押

房产纠纷 2018-12-20 06: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房产证二手房过户  过不了户,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以后产权证下来以后,也不用再去找房主。
    因为如果到时候房主找不到,你可就惨了。  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
    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 安置房有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 如果拆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  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和普通商品房交易不同。
    安置房所征地拆迁的土地为集体所有,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剩余部分,要上市出售,同样需要取得预售证,购房者在购买时和普通商品房交易是相同的,购买合法销售资格的项目才能减少日后网签备案和办理房产证的风险。

  •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 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3、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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