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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分居马上一年了,之前也去法院起诉过法院没判离婚,现在马上一年了我想起诉离婚,儿子从小就我一个人带,后来分居了还是我一个人带。他从来没有分担过儿子的抚养费,他还跟抢儿子,我有多大的把握要到孩子的抚养权之前也去法院起诉过法院没判离婚,我想起诉离婚,还是我一个人带。我有多大的把握要到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 2019-03-21 15: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法律上,婚姻存在的条件便是两人还有夫妻感情,而这种夫妻感情是依双方均有感情而存在的,如果一方坚决离婚,多次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的话,法官会判决离婚。夫妻的非过错方则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一审是不被判决离婚的,二审时达到了分局满两年的情况,可以被判处离婚。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审期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还可延长六个月。而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审期为三个月,简易程序是指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如果你的离婚案件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应当是简易程序。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已经超期了。你应当催促法院结案。至于能否判决准予离婚,要看你们的实体情况,也就是是否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因你介绍案情简单不好发表意见。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却无和好可能,若不存在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法定的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一次诉讼离婚,调解不成,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此时,原告可以15日内上诉或者6个月后第二次诉讼离婚。
    而第二次诉讼离婚时,法院一般会认可达到判决离婚的标准、从而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实践中,也有不判决从而需要再次诉讼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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