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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房子之前,房东说会留自己居住,4房1厅,杂物间放东西,租客至少半年起租的。入住之后房东把杂物间出租,自己并不居住,而且招进来的租客签1个月两个月的都有,还在房间多加了一个床,把原本的4人间变成5人间,跟之前描述的不符,我提前提出退租,但是房东以合同没写明为由不同意退还我押金,请问这种欺骗行为能拿回押金吗?来看房子之前,自己并不居住,但是房东以合同没写明为由不同意退还我押金,请问这种欺骗行为能拿回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2-08 16: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条款没有明确表述为适用“定金”,也没有其它约定适用定金的情形,则不能认定为定金。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条款不宜将其定性为定金,若双方无特别约定,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不得无故请求出租人返还所交付的押金。除非出现双方的租赁关系终止,且没有不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形,承租人才能请求其退还押金。
  •  在租赁期限内,与死者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但无权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1、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2、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3、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5、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6、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 通常来说,房东在出租房屋前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形式审查。首先备份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是必须的,此外,还要对租客租房的目的进行询问。如果租客租房是用于经营,房东还要了解自己的房屋是否能做经营用途,并查看租房者的营业执照和人员资质等等。
    出租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可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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