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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登陆过拍拍贷注册成功了,但是我没有借款而且流水也没显示进帐,过后就天天接到还款电话还有信息,而且还有别的贷款的软件也让我还钱,我该怎么办,不光给我打电话还给我家人打电话,我从来没填写过我家人的电话,

刑事辩护 2019-01-09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借款人还款时要注意: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
    民间借贷行为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贷款人应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用途及经济能力,减小借款风险;
    2、不能“借”、“欠”不分,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在出具的手续上写明该笔款项是属于借款;
    3、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书写工整,对借款的数目最好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两种形式写明,并注明还款的时间和方式;
    4、贷款人可以和借款人约定借款的利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的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如果不作利息约定,则视为无息借款;
    5、贷款人应该要求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在落款处要求借款人书写身份证上的名字或捺手印,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6、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7、借款人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
  • 贷款购买的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的保险理赔,还是和普通保险理赔一样,只不过保险理赔的金额支付到本人的,需要办理一个贷款银行的证明。
      
    1. 车辆在贷款购买以后,银行会办理车辆的贷款抵押手续,而且,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这样,车辆发生意外以后,银行可以确保银行贷款的合理收益。
      
    2. 车辆发生保险,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将保险理赔的款项支付到第一受益人,所以,被保险人在支付保险损失费用以后,要把保险理赔的金额支付到本人的,需要办理一个贷款银行的证明。
      
    3. 证明需要明确商业贷款人已经按时支付每个月的贷款还款,银行同意保险理赔的金额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
      
    4. 保险公司在收到这个证明材料以后,会把全部的保险理赔金额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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