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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车贷款三个月没有还逾期,担保公司给我打电话骗我说交行驶证复印件强行把车开走,并且要求我把余款全部结清,还要给他们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和扣车费,我今天已到银行将贷款全部结清,但是我手里并没有担保公司所说的违约协议合同,不想交这个钱,但是担保公司开走车的人一直不露面,并说把钱交了就给我车,想问一下有没有办法解决?我家的车贷款三个月没有还逾期,但是我手里并没有担保公司所说的违约协议合同,有没有办法解决?

合同纠纷 2019-03-22 11: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时,借款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车辆所有人);
      
    2、贷款合同;
      
    3、暂住证(车辆所有人非上牌地户籍);
      
    4、机动车登记证原件(2012年10月15日以后还款的贷款客户)
      同时,客户签署解除抵押授权文件后,需留存车辆所有人以下证件,银行代为办理:
      
    1、身份证原件;
      
    2、非上牌地户籍暂住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如有)。

  • 一、车贷逾期还款违约金。一般是根据消费者逾期时间来定的,车贷违约金的算法大概有两种:一是补交一个月的利息为违约金;二是按余款的千分比计算出违约金。
    二、提前还贷需要违约金。对于有提前还贷款要求的消费者,需要提前提出申请,各家银行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有的银行是要求客户提前两周申请,有的银行是要求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果是通过汽车经销商申请的贷款,可以直接询问经销商;如果是通过银行直接办理的直接咨询银行。
    1、首先要看车贷贷款申请人与银行、担保公司的合同约定;
    2、如果贷款人构成违约的,银行、担保公司有权要求贷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3、违约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解决;

  • 1.你把车辆登记证拿去车贷金融公司做抵押贷款,与金融公司成立的是抵押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2.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3.你应该根据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权利义务责任,对方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借款,如果超过约定期限,那么属于违约情形。
    4.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损失赔偿,所以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是关键,需要仔细确认对方放款的时间。
    5.可以联系到对方,了解进展与拖延的原因,要求及时履行义务。否则可以诉讼维权。
  • 车贷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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