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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农民工。我们在建筑工地为私人承包商工作。工资是以天计算的。没有生活费需要提前支付。以前,我每天100元。我为老板工作了半个月。老板说他会给我增加151天。几个月前,他还犹豫着要老板预付生活费。我觉得老板不可靠,所以我没有和他一起做。现在工资已经按照我们第一次去的时候说的价格和我们结算了。如果我们像他一样计算,我比他少4000多。我们没有签合同。我们怎么能这样处理呢

劳动纠纷 2022-05-11 05: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经济困难的讨薪者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减少仲裁与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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