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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朋友民间借贷担保了二万,朋友不还找不到,借款人起诉了,法院通知开庭,我人又在外面打工,我想问问我不去法院,有没有关系我帮朋友民间借贷担保了二万,朋友不还找不到,借款人起诉了,法院通知开庭,问问我不去法院,有没有关系

刑事辩护 2019-02-13 13: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19条第第三款规定:“夫妻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 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原告符合起诉的条件如下: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四个: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作为债权人起诉需要符合上述四个条件,法院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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