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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商家骗取分期,分期买手机的时候,手机未拿他们给我现金!一个6500的手机去掉首付1500,给了我5000。分18则24期还款,每个月还款400多到500百多,利息很高,5000分期还完将近有1万多,差不多都是多出本金的一倍甚至一倍多,我该怎么办?他们有没有属于违法?高利贷,诈骗客户现金贷款?

刑事辩护 2019-01-07 10: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借条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
    在借条约定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时,通常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以银行同类贷款4倍的利率来还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借高利贷的过程如果不符合上述要件则不成立诈骗,属于民间借贷。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约定的高利息部分属于违背合同法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属于受法律制裁的行为。高利贷指借贷款利率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高利贷虽不受法律保护,但高利贷中合法的利息部分和本金受法律保护,借贷款人应当偿还。
    高利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处理范围,属于约定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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