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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从2014年1月9日到2017年5月25日,这期间共三年五个月一直在合肥市经开区一家公司上班,就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给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一个员工购买社保,在今年5月份离职之前,公司老板也就是法人与我私下协商,同意赔付我两个月工资作为社保脱缴的补偿,并且承诺补偿于离职起两个月内付清。实际情况是目前已经三个月了,还没有付,并且不予理睬,就此情况,我能否向合肥市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我保留有所有劳动关系存续证明,包括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工资条,工作牌,合同以及法人与我协商同意给付补偿的聊天记录证明等资料。我想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赔付我在职的三年五个月每月社保缴费比例中企业承担部分共37000余元,同时,因我离职是因病就医,公司劝离情况下办理的离职。所以我还希望要求申请补偿因未交社保导致我无法领取合肥市失业保险金,每月1140元,我就职3年五个月,如果如期缴纳社保,我可以领取失业津贴9个月,共计10260元。请问以上赔偿申请有没有可能拿到?谢谢!我能否向合肥市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我想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赔付我在职的三年五个月每月社保缴费比例中企业承担部分共37000余元,请问以上赔偿申请

仲裁 2019-06-02 08: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给员工少缴了社保,可否申请劳动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公司不补缴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我国对于社保缴费比例有如下详细的规定: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 社保缴费基数表比例如下:2012年 社保缴费基数:2599-12993元。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2993元,下限为2599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013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2815-14076元。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2014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3022-15108元。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 因劳务派遣产生正义的,应该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因此,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应将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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