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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外地的。也离过婚引过产,现在和我结婚了,我有一个小孩,她现在也怀孕了,请问准生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女方是外地的。现在和我结婚了,她现在也怀孕了,请问准生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19-02-05 19: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国计生委【1998】111号),“外国人一方结婚前已有子女或与内地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符合条件要求在内地再生育子女并入户的,除提交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交: 
    1、原有子女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包含出入境记录; 
    2、中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原有子女取得该国永久居留权等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原件。 
  • 如果离婚,准生证随着你们的离婚而自动失去它应有的法律效力,需要交回。即便你们瞒着政府相关部门,那么,你们的离婚行为被发现后,仍然会追究你们违法生育的责任。因为,即便你们只离婚一天,今天离婚,明天复婚,那么因为有这个过程,你们的准生证也是要被定为失效的。
  • 未结婚,未生育,领养一小孩,办不到准生证,因为那是夫妻两人才能办的,你没结婚。这个情况应该到民政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要求小孩是14周岁以下的。还有甚么不懂的,可以自己在网上找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上面对收养做了很明确的规定。
  • 您好,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准生证,感谢您的提问,如有帮助到您,望采纳。
    1、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夫妻需到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开具单位证明,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5、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以上程序完成以后,准生证便办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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