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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一年了,前不久刚刚离婚。这一年婚姻,我前夫都不碰我,是无性婚姻,而且在婚姻过程中他还骗走了我六万块钱,并且在婚姻过程中我前夫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200万的高利贷。而且他外边还有人,但是我没有证据。他们以不连累我为由,提出离婚。但是离婚后,属于我的汽车,才发现被我前夫抵押出去了,老有人骚扰我,我该怎么办。我前夫跑了,不知道去哪了

离婚 2019-01-08 22: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另一方的认可、在外租房居住的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该房系双方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置并且在你们第一次离婚的协议中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处理,那你现在仍可以主张分割该房产;反之,那你只能主张分割复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价值。
    3、根据你目前的陈述,在你们离婚时并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有探视权。
    5、如果出现你所说的情形,只能报警寻求帮助。
  • 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 离婚案件对方不执行判决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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