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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放高利贷给他人,后来这个人跑路了找不到,于是向法院起诉他,胜诉。但是这个人始终不还钱,后来我查到此人名下在遵义有一套房产,向法院申请执行拍卖,法院通过。这个时候,他的姑妈突然出现,声称他曾向他姑妈借款120万元,请求法院把房产先给他姑妈,但是法院查清借款不属实没有执行。前前后后其姑妈出示四次借款单阻挡房子的拍卖,最后一次时,法院竟然通过了其一张99万的借款单,并生效执行,将房子拍卖后分钱给他姑妈,我得不到一分钱,请问还有办法吗,那些钱是我这辈子的血汗钱,拜托大家了

债权债务 2018-12-24 1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指的是约定的利息高于一般利息的借贷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n债务人不按期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款不还如何起诉:可直接到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判决,并对其财产执行追偿债务。
    对于未婚借款人,如出借人能证明其父母家中有其财产,可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
    借款不还如何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如果私人间借款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则借款人一旦逾期不还钱,出借人可直接向借款人所在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偿债务,而无需打官司。
  • 要看这种借贷关系是否合法,以及约定的利息是否合法。
    对于合法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借贷人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必须是判决生效后。具体流程如下:1,递交申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2,法院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3,执行开始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八条 ;第二百四十九条;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
    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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