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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别人来伤害我,我跑到一群人面前说打人了,一群人???把来犯人打成重伤????我会怎么样呢

刑事辩护 2019-04-08 03: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指以殴打以外的其他方式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如使用机械撞击、电击和放射性物质、激光等方法事实伤害,不论采用什么样的手段,都必须是以外力直接作用于他人的身体组织和器官,致使他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和器官的正常功能受到破坏,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如果对方存在故意伤害的故意,且给被害人造成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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