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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苏州张家港的,乡下拆迁,房屋产权父亲的,九八年分地我有,二千年因小孩念书我户口迁往市区,老婆是九二年买的小城镇户口,九六年结的婚,孩子跟了母亲的户口,这次拆迁人头费啥的都有吗,有相应的政策吗,盼解答!谢谢乡下拆迁,九八年分地我有,孩子跟了母亲的户口,这次拆迁人头费啥的都有吗,有相应的政策吗

拆迁补偿 2019-05-08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 你好!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来处理,一般户口在当地的都能享有。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得自己的那一部分份额。婚后的公房,如无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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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孩子落户随父随母都搜索必须可以,家长自己选择。国家有明文规定。如果是有我说的前提,他们说收钱的问题,您可直接投诉,举报!
    2、新生儿在父母任何一方落户,需要家长另一方派出所出具该子女未落户证明以及您写的落户申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接收落户证明(有单位的单位出,无单位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落母亲(父亲)名下的话要母亲(父亲)户口本复印件。
    3、做到以上后还不给落的话,直接找上一级公安机关或纪检、督察、新闻、网络进行投诉或发帖公布。
    最后,相信我,一定能够给孩子成功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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