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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网上向钱贷贷款1200元,到手只有1080元,还款一期288元。现在逾期两个月,乱七八糟手续费和利息总共要还2000多元。当时也不知道利息太高,打电话给向钱贷专员沟通能不能还少一点,贷款专员不能协议商量,要我还清这些钱,如果我不还钱到法院告我。请问我可以起诉吗?能不能还少一点,贷款专员不能协议商量,如果我不还钱到法院告我。请问我可以起诉吗?

刑事辩护 2019-06-18 08: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银行会依法按照借贷合同和担保合同向你催收到期贷款,还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押的财产等等。判决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抵押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与罚息,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以及处置抵押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个人信用受到影响,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以后很难再拿到银行贷款;
    如果贷款过程中有瑕疵,还可能会被判为“贷款诈骗罪”,会坐牢。
  • 如果借款人的网上借款不还,放贷机构为了收回借款,就会走催收程序,常见的如短信催收、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届时不光你自己的生活将受影响,如果留了紧急联系人,或者被读取了通讯录,那么你的亲人、朋友也将会被各种催收电话所骚扰。
    如果借款人的网上借款长期欠款不还,放贷机构就会可能将其告上法庭的。如果网上借款欠款金额较大,就有可能会坐牢的。很多小贷产品都在申请或者筹备接入央行征信。而且网上借款逾期不还也会影响第三方征信评分,日后再想在其他贷款平台上申请借款就相当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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