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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火急今天到暑光医院看病医生检查了说是要做手术手术费用480元就没想那么多签字做了,可上了手术台做了几分钟医生说要加手术费才能做得了手术可一加就是3880元医生说给要继续做要做的话把字签了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把字签了可是做了一下又说不行又有问题了这个价钱做不了手术还要加钱我心慌了医生我没带那么多钱如果在加我不做了,医生就吓我说手术已经做了一半如果不加钱就不做了在手术抬上被他们压住说不需动我无奈之下又把字签了,手术结束我做着想啊想可能被医生骗了本想当时报案可医生把我下面搞了个东西说把钱付了才能把你拆了我无奈之下,也不敢和我妈她们说之能和我亲戚朋友借,今天被骗了7000多明天还要叫我交费律师为做公道

医疗纠纷 2018-12-21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院误诊,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侵权责任法》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可以要求这家医院依法赔偿,赔偿多少要看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及损失多少。
  • 您好!您应是碰上传说中的医托了,本律师建议您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维权,以切实打击此类违法医疗行为:
    一、保留证据并报警(电话:110),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二、针对部分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如果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就是“黑诊所”,属于非法医疗机构,您可向当地城管局投诉,由当地城管执法队予以清理取缔,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您可以向当地卫生局投诉,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追究有关医生和医院的责任。投诉举报时,注意说明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名称、详细的地址以及可能存在的违法事实。

  • 1、手术同意书,由患者本人签字同意。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2、手术后果及相关措施未通过上述途径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手术造成的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过,严格来说,手术同意书是否签字与医院是否承担责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即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没有给患者造成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即使没有患者签字,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即使有患者的签字,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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