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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销售中,如果出卖人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导致违约,而买受人未能支付购买价款的剩余一半,出售是否构成债权?出售是否构成债权?在二手房销售中,如果出卖人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导致违约,而买受人未能支付购买价款的剩余一半,出售是否构成债权?

房产纠纷 2022-05-17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二手房买方违约首先要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里的违约条款,有违约金的适用违约金,有定金的适用定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则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赔偿卖方的实际损失,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建议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卖方应当及时地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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