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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进了一家小工厂,进厂的时候没填入职表,也没签劳动合同,做了三个多月了,我提跟老板打过招呼说不做了,但没有写离职申请书!老板现在说不给结工资。说七月份工资到八月底发,八月份工资等九月底才发!请问我该怎么办?可是也没签劳动合同,但没有写离职申请书!老板现在说不给结工资。八月份工资等九月底才发!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6-04 15: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被老板开除了,老板却不支付工资,该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结清工资。
    投诉电话12333。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拖欠工工资的,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应该找哪些部门申诉维权?如果用人单位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温馨提示:   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就需要需要证明你跟老板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您 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您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 1、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2、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3、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4、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5、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依法发包、分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不用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6、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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