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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刚租了房子签了半年合同。因各种情况所以给租房公司说转租房子,房子一天没住,合同已归还他们,他们已经转租了一个月房子也没租出去,押金和房租都没退我,想问他们应该这样扣着我的房租和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18-12-20 1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让出租房给承租人和你出具一份同意转租的文件,然后一起签订租赁合同就好了。
  • 关于转租:《合同法》第224条,明确规定,承租人(即您这方)经出租人(即房东)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该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针对法条说明如下:
    1、征得房东书面同意后您可以转租(可查看您现在的租赁合同中有无转租约定,如果没有建议另外书面约明),但是转租后的相关租赁责任仍由您承担,您后面需要对下家承租人履行监管义务。
    2、如果您私下转租未提前征得房东同意,可能会产生两个结果,其一,房东发现您转租后,对转租行为追认,那么法律效力等同于第1条,其二,如果房东不同您的转租行为,您便极有可能构成了根本违约,对方会依据租赁合同追究您的民事责任。

  •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现在违约,应该是违反口头约定。当事人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基层组织申请调解,毕竟双方属于较小的民事纠纷,一般通过以上来处理,比较合理,确实没办法解决的,收集有关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允许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口头形式经常容易发生纠纷,因此当事人最好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
    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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