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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没有结婚证,如果现在办理结婚证准生证要罚款吗?罚多少?

离婚 2018-12-22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准生证办理流程: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其中《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 育龄妇女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计生部门办理。
    怀孕满3个月就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这三样一定要双方的带齐),计生服务证、医生出具的围产期保健表到男方户口所属村居写计生证明,再到男方村居所属计生办在计生证明上盖章。
    然后是到女方户口所属村居写计生证明,再到女方村居所属计生办,它会在计生服务证上盖章,那时计生服务证就成了准生证,是同一个证来的,以后生小孩和入户口时作用大了。当然啦,如果双方户口是同一个镇(街道)或者同一个居委就好办好多了。
    不领准生证是入不了户口的,不过只要在小孩出生前领都可以。
  • 通常情况下,要缴纳罚款后,由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后,公安部门才能落户口。
    确实要罚款,但是每一个地方不一样,具体罚款金额要结合当地人均收入 按重庆 计划生育条例 进行计算:
    第五十一条 计划外生育一个子女的,分别按双方上年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其总额不得低于三千元;已按本条例第
    二十、二十一条规定生育后计划外生育的不得低于四千元;继续计划外生育的,加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计划外生育人员的年收入不明的,其年收入可按照所在乡(镇)、城区(街道)劳动者上年平均年收入的三至五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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