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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原来的土地证是集体土地征?后来被区政府收走?给换成了国有土地证?我想问问集体土地征换成国有土地证需要什么法定程序吗?我家原来的土地证是集体土地征?后来被区政府收走?给换成了国有土地证?问问集体土地征换成国有土地证需要什么法定程序吗?

房产纠纷 2019-02-18 1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报国有土地登记、办理《国有土地证书》须知:
    一、 国有土地登记基本程序:
    土地登记可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登记的基本程序为:申请(或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
    二、 申报范围:
    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以下范围内的单位、居民所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注册发证
  • 征地补偿可能会涉及继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 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的土地证都分两种: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土地所有权或者归国家所有或者归集体所有,没有第三种情况。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承包、出租等方式确定给单位或个人。
    通常我们所说的土地证一般指土地使用权证。
  •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如何办理国有土地证转个人使用权  在城区,现在没有国土证?如果是的话属于历史用地补办的情况,要先去所辖的国土所填表,然后经居委会同意,国土所测量出地籍调查表,再到规划局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最后将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即可。注意,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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