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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父亲被车撞伤住院,对方付了1万医疗费后不在付费,把责任都推到保险公司上,保险公司也没有给答付,交警责任认定是对方全责!我现在能不能起诉他,请问一下我父亲被车撞伤住院,对方付了1万医疗费后不在付费,交警责任认定是对方全责!能不能起诉他

交通事故 2019-02-02 2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 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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