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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我们三人在北京租房一年,直到2017年5月13日。作为房东的直接沟通者,我在今年3月告诉房东不要继续组织,房东说让我们在五一节前搬走!我需要提前五天请假,因为我得加班!并且已经签了一套新房,但现在房东已经确定了5月5日的交房时间,没有支付违约金,剩余的租金将按照日租金退还给我们。。。我可以要求违约赔偿金吗?

房产纠纷 2022-05-25 16: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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