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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律师,电信诈骗案,假公安,假公检法,冒充公安,冒充领导,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上当受骗?

律师回答:

独角戏,去报案,不给立案,不给出证据,不承认此事,去辟谣,死心眼,下来的人,还是亲属,还是不管这件事。防火墙,公安都不给立案,不办此案,公安是第一责任人,公安追究你的行为干什么?,是编假案,在追究你的责任,在追究你的行为,去辟谣,去报案。应该告他不给立案,不办此案。假公安,冒充公安:背后的报案信算怎么回事?

公安都不给立案,不办此案,不给出证据,不承认此事,背后的报案信应该是不处理。

刑事辩护 2018-12-30 08: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反映,由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第一,收集被诈骗的证据,然后去当地公安局报警处理。
    第二,协助公安局去银行冻结对方银行卡,防止对方转移该笔财产。
    第三,如果公安不予立案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诉请财产保全,冻结该银行开内容的存款,然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
    第四,因为网络电信诈骗维权难,所以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避免损失的不可挽回。
  • 能够查到数额的电信诈骗的认定标准。诈骗数额只是电信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查证的数额。在2016年12月19日 以前,全国各个省都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自己省的量刑标准,2016年12月19日开始,全国实行统一量刑数额标准 ,电信诈骗定罪的标准全国统一定为3000元。
    具体标准如下:
    (1)电信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2)电信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电信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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