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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2019-05-14 13: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注意事项: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 夫妻俩自领取结婚证起,两位取得财产收入,以及发生的债务,如果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不管财产和债务的的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是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一方婚前取得个人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自然增值之外,也是婚后共有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
    个人债务指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其他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虽发生于夫妻共同生活中但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也应视为个人债务,但该项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他方不负连带责任,没有清偿义务,但自愿协助清偿的法律不禁止。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依照下列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给予补偿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同时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就夫妻的共同债务承担也达成合意的,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协议离婚登记并就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但是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内生效,不得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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