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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的房子太远了,不想住。我可以退还押金吗?

房产纠纷 2022-05-28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况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没有造成损失也不存在违约则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押金能否退还关键是在于与对方就合同的订立进行的协商或签订合同时的约定。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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