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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本来想买车,已经签了购车合同,是分期付款,现在家里不同意?你好,我本来想买车,已经签了购车合同,是分期付款,现在家里不同意,我不想买了,到卖车公司人说我单独毁约要叫违约金,定金也不给,我交了3000元定金,还的要2800元服务费,现在现在家里不同意?你好,现在家里不同意,我不想买了,到卖车公司人说我单独毁约要叫违约金,定金也不给

合同纠纷 2019-05-14 12: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就是说,担保公司首先要承担了担保责任以后,才能向车主追偿。“银行认为车主逾期违约,对车子进行扣押,如果车主没有偿还能力,会要求担保公司代偿。
    担保公司进行代赔偿之后,才有权利要求车主进行赔偿。”这就是对车贷逾期扣车要违约金合法吗的回答。

  • 1、您与商家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
    2、依据《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商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约定的车辆。现商家无法交付约定的车辆,则构成违约。
    3、依据《合同法》规定,因对方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您可以向商家提出解除合同。
    4、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您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交付定金,卖方现在不能按照约定交车,您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 在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的,可以根据违约金条款执行。 如果觉得违约金过高过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 具体做法,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一般可以不超过非违约方损失的120—130%为过高与否的调整标准;以低于损失额80%作为是否过低的认定标准。
    当然,还应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寻求替代交易的难易程度,是否故意违约等。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只能以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要求对方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先行给付标的物,另一方分期给付价款的买卖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因为出卖人已先行交付了标的物,而买受人按照一定期限分期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出卖人无疑需承担更大的交易风险,所以,对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在尊重当事人约定的付款期限的前提下,为保护出卖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对买受人的付款期限作出了特别的规定。
      《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根据这一规定,对分期付款的买受人的付款期限的确定首先要遵从合同中的约定,但是一旦买受人违约“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则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限将丧失其法律上的约束力,也即买受人不得再以约定时间对抗出卖人,分期付款的买受人因此丧失其依合同享有的期限利益,此时,应按照出卖人的要求确定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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