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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卖血本人于2017年8月5日被北京市朝阳区大屯派出所拘捕,后被派到朝阳看守所刑事拘留35天被取保候审。本人在提审期间被录四次口供都没有承认自己非法组织卖血。但是手机两部被警方扣压。我想请问,我还有没有再被拘捕的可能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还有我这个罪名触犯了第95条刑法,如果再被追诉回去会判多久?我确定我不是主谋,我只是一个通过网上找献血的人然后送到他们的指定位置的人。后被派到朝阳看守所刑事拘留35天被取保候审。有没有再被拘捕的可能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再被追诉回去会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5-21 14: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贩卖毒品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 ,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接下来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判刑的。具体会判多少年 ,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和毒品种类数量等,由人民法院量刑结果确定,如:10克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你好,可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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