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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建议只签三个月,但房东说合同是按年计算的。如果我们不满意,我们可以随时退房并退还押金。现在,由于我们对租赁条件不满意,我们已经提前一个月要求房东退房,但他回去要求我们按照书面合同执行,押金不予退还。房东的做法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2-05-30 1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若要求提前退房属于违反合同的规定,签定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租户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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