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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额网贷2200元??到账1972?????现在逾期两天显示应还款2420.81???贷款公司收取的?利息是否合法

债权债务 2018-12-30 18: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网贷还款,首先,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资金充裕,按时还款,因为如果你不按时还款的话,会造成个人信用影响,还会产生罚金滞纳金等费用,还有就是建议提前将还款资金打入还款账户,不要临时抱佛脚,因为有的会因为银行的问题导致贷款逾期。
    最后,若借贷人是经过另外的银行账户转账到贷款银行的账户进行还款的话,那么借贷人还需考虑好其转账时间,提早办理转账手续,避免在当期还款日的最后时间内账款无法到账,造成个人信用不良等。
    所以,向贷款机构申请了贷款,贷款还款期间,借款人一定要注意以上相关问题,不要因逾期还款或是其他意外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 p2p借贷是一种网贷平台,对于其利息,一般来说,就整个P2P网贷行业的利息情况来看,一般是11%左右,民营系平台的偏高,国资系银行系平台的平均收益在8%左右,不同平台的利息是不同的。要警惕高息,对于超过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是不受保护的。
  • P2P网络借贷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比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都要复杂的模式。P2P网贷属于新兴产业,是金融行业的创新模式,其发展历程不过几年,市场并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资人及借款人都没有正确对待这种金融产品,只是冲着高收益而去,而资金需求者则奔着套现而去。
    作为网贷公司本身,由于开设的初衷只是为了牟利,其组织架构中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贷款风险管理的知识、资质,因此很难把握和处理好平台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产生大量的坏账,最终只能倒闭。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 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所以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呢,上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给了明确的回答: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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