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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雇了该员工。在收到解雇通知后,该员工没有立即询问是否有报酬,于是离开了公司。相反,三天后,他来询问赔偿问题。公司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劳动纠纷 2022-06-01 15: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不接受。赔偿金额跟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工作年限决定。员工可以索要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否则,就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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