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房子出租了,今天早上楼下打电话说我家暖气漏水把他家的屋顶弄坏了,挺严重,房顶的吊顶甚至原来屋顶的石灰都掉了,他家找了租房子的检查原来是打压试水时,暖气阀门坏了我出钱让他们换了阀门,楼下要求装修赔偿,请问试水一天一夜没人发现阀门坏了漏水,租房的人,是否有责任,并且他们今年是续租应该知道打压试水要家中留人呀,就算不留人晚上回去也应检查屋里是否有漏水,如果留人了或检查了也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的。请问这个赔偿由谁承担呢?请问试水一天一夜没人发现阀门坏了漏水,是否有责任,请问这个赔偿由谁承担呢?

损害赔偿 2019-01-25 12: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房屋装修有漏水现象,首先确定房屋是否在保修期内,如果在保修期内,维修标准可以参照相应的施工验收标准,一般情况下做打压试验,如果没问题就可以了,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质保期已过,那么可以找物业是否有维修基金等。赔偿标准主要在于因漏水受到的相应损失。

  • 一、你邻居的房屋位于你房屋的上面,你和你邻居属于相邻关系。
    二、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你邻居没有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修,没有正确处理截水方面的相邻关系,因此对你造成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三、你邻居有义务对其房屋行使管理职责,其有义务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护。现在管道老化导致漏水,证明了你邻居没有对房屋行驶管理职责,你邻居存在过错,因此对你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予以赔偿。损失应该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如双方对损失数额存在争议,应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损失数额进行鉴定。
  • 以租赁合同为例,若合同中无特殊约定,例如承租方负责维修等条款的话,意见如下:你可以发函要求房东赔偿你租赁期间因漏水而发生的损失,并通知其因不予维修,故解除合同,然后要求房东退还押金,这没有任何问题,完全合理合法。但房东拒不退还的话,你只能通过法院解决了,但只要你有证据,可以保证胜诉。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现实生活中,争议最大的就要属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了,
    审判实践中对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出租获取的租金如何认定,观点分歧比较大。
    倾向性观点认为,房屋租金与存款利息相比,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的,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出租方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应当保障租赁物的居住安全,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有人将租金看作法定孳息的一种,我们更倾向于将租金作为经营性收益看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