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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淘宝司法拍卖上买了一套法拍房,钱款已经交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已经发了,税费也交了,但我们要去过户的时候,房产中心要求要有源权属转移证的复印件加章,我们拿着协助执行通知书去找开发商盖章时,开发商却要求我们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备注:日后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一概与改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关。而法院却表示不能加这个备注,并要求我们自行协商,我们该怎样解决这个盖章的问题?谢谢!

诉讼 2018-12-20 17: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拍卖的房产如何计算税费:  
    1、年以里的房子要交营业费
    5.55%  
    2、户费有契税
    1.5%-3%,您买的房子超过指导价格,交3%  
    3、地转让费用1%  
    4、易登记费80  
    5、易手续费6元/平米  
    6、花税
    0.1%  
    7、人所得税1%(受拍方缴纳,有交20%的时候要看受拍方的情况)  
    8、卖手续费3%(受拍防缴纳)  
    9、贷款的手续费一般公司收费600  
    10、一个评估公司收评估费用
    0.5%  
    11、是公积金贷款还有担保费约2%  是否能贷款还要资讯银行是否接受你的贷款申请。
  • 按照规则,拍卖成交后即应办理相关公告及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手续。自拍卖成交后,产权即发生转移,其他不允许再查封。查封亦无效。  当然,淘宝拍卖成功后,这些税费要一次性缴清。主要有契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一般总税费比较高,大概20%。每个地方不一样。例如,这套房子50万元,但评估价格在100万元的话,如果契税按
    1.5个点,营业税按
    5.5个点计算的话,虽然税率只有7%,但基数按100万元来算的话是7万元,折到你50万元的房价上那就达到14%的费率了。  支付完成后,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大约要半个月时间吧。
  • 法院执行房产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
    1、如果在法院执行时,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及家人的,说明被执行人及家人并不住在该房屋内,另有住处,不能证明被执行人的唯一的一套住房,可以依法执行。  
    2、如果确实是唯一的一套住房的,仍可以由法院依法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依法处分该房屋,所得款在执行限额内作为执行款交给申请人,余款扣除执行费用和评估、拍卖、公告等费用后,仍归被执行人所有。
  • 可以凭法院的判、裁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过户),法院也可以给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申请人的名下.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
    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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