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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各位律师:

??????????九四年我们结婚,婚后不久,感情出现了问题,至此夫妻感情非常紧张,经常吵架打闹,造成感情破裂,没有生活在一起的必要了,经过我们夫妻双方协商,我们对财产,房屋,债权等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这份离婚协议书只有一份在于女方手里,上面并有我们共同的签字)在此,我有两个问题,我想请问各位律师,第一个问题,这份离婚协议书具备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吗?第二个问题,一旦女方拿这份离婚协议书,诉讼到法院,法院受理后,会不会按照离婚协议书上所达成的协议去判决!!

在此,谢谢各位律师!!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吗?一旦女方拿这份离婚协议书,会不会按照离婚协议书上所达成的协议去判决!

离婚 2019-05-10 15: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是我国离婚方式中的一种,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异,并同时就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在我国,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在实践中,经婚姻登记部门登记协议离婚的,一般不会发生要求执行的问题。对于个别婚姻当事人因急于离婚而达成的离婚协议书,致离婚后对协议内容中的财产、孩子抚养问题反悔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 1.离婚协议书只要内容不违法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未拿到离婚证之前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仍为夫妻共有。
    3.但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可以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也就是说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财产不受拿没拿到离婚证影响。
  • 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不走法律程序,自己订立的协议,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和平分手”。离婚判决是双方自己协议不成,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法定判决。
    离婚协议达成后,只要双方不领取离婚证,都是不能立即生效的。离婚以离婚证记载时间为准。但离婚判决后,就及时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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