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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高考报名,但是身份证不见了,补办要多久?最快可以快到多少天?不能用临时身份证

离婚 2018-12-28 22: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各市县公安分局受理签发。具体的申领程序是:
      
    1.具备申领临时身份证条件的公民,申领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在办理的同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
      
    2.市县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3.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 1、根据我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3条、14条的规定: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可以用于需要验证当事人的身份时出具,有关单位和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 1、如果一方身份证丢了,就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只有诉讼离婚。
    2、根据最新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48条第7项及第23条的规定,申请人持有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如果一方当事人丢失身份证,那就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3、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是却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不需要双方都有身份证,即使双方都没有身份证也是可以立案的,因为法院审查的是原告或被告的身份,而并不是原告或被告的身份证,只要有户口簿同样可以确认身份。起诉后,可以达成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这样同样能达到离婚的目的。
  • 临时身份证不能单独办理,必须建立在身份证办理的前提下。
    身份证办理周期较长,如果有急需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办理身份证加急业务,7日内办理完毕。
    申办临时身份证的,自递交申请之日3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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