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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工商办理质押的股权在上市后是否存在去中国证券登记公司重复质押的可能性

综合法律 2019-01-09 17: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证券公司又叫投资银行,是主要从事证券发行的金融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进行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并进行一定程度的流通。本身属于金融机构。
    上市公司就是已经成功在股票市场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公司。
    本身属于普通商业机构,即普通企业。
    二者的关系几乎是没有直接关系。有的话,也是前者为后者进行股票发行等操作,进而赚取佣金。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关系。
  •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归工商注册窗口办理!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有人公章)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4、出质人在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持股证明(应显示持股数额,由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加盖公章);可以是以下形式中的任意一种: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书;
    (3)股票(仅针对股份公司)。
    5、质权合同;注:
    1、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出质人与质权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 股权投资属于公司股东范畴,在破产清偿的最后位置。看投资公司清偿完程序费用和公益债务,抵押权人,员工工资补偿保险,欠税款,普通债权人,如果还剩下有,就是股权投资。
  •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公司开业已3年以上;其股本部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持有股票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最后,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国500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讲,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国家投资,个人投资,银行贷款,风险投资)。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披露公司的资产、交易、年报等相关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则不必。   最后,在获利能力方面,并不能绝对的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能力。当然,获利能力强的公司上市的话,会更容易受到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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