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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了10年以上,今年年底合同到期,单位不给续签了,今年9月我在老家已退休了,这种情况该如何补偿?

合同纠纷 2018-12-31 1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 根据《劳动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上两种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这类情况下,同时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劳动者患重病或者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或以低于原待遇使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但单位与劳动者都按原来的约定履行,此为劳动关系的继续,在此劳动者无过错的,单位在这个期间解除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要求,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可见,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继续用工的,视为劳动关系存在。所以如果在该期间出现事故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向公司请求索赔,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因此,即使单位没有和您续签合同,而又要求您继续工作的,在这期间您是可以找单位索要工伤赔偿的。   相关知识: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既不及时办理终止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和影响呢?   
    1、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会使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不规范的,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2、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3、关于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终结不能用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经济补偿办法也不能按终止合同的规定办理,而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未提前1个月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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