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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份我通过朋友(张某)的同学(王某)在深圳买了一部港版三星9300手机。本来用得好好的,但到了9月份,我发现手机充不进电,后经我联系张某(张某是属于转达之人),王某说可以把手机寄回去维修(10月初把手机寄回给卖家),经检查是尾插的问题,但是说尾插不属于保修范围,如要修,就要120.之后我告知那位张某,让他转告王某,把我手机寄回来。

但是时隔多天,我都没有收到手机。后经过问张某,说手机在王某工作的地方被拿货商错拿了手机拿回去维修。王某也向拿货商追讨属于我的手机,但就是在这个时候,拿货商不肯把我手机退回来,而且把我手机转让给了另外一个顾客,王某多次和拿货商协商,说拿货商那边只赔属于小米2的手机,或者赔现金,现金只赔二手货的一半价,就是1200(当时我买的手机是2600元买回来的)

经过多次和王某协商,我不接受小米2的手机,也不接受1200的赔偿金。我也坚持要么就是赔我原来的三星手机,要不就是赔2000元现金,如今王某说现在要不就是赔我1500元现金(1500元是拿货商的赔偿金,是王某索赔回来的),要不就由我还出300元买新的一部手机,这种要求我也不接受。经过多次协商不行,王某不接受我的要求,甚至扬言要等到三星手机9300降价了,才赔我!

所以,我想请问遇到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做,如何索赔我手机的问题?如果私了不了,我是不是要起诉,起诉的话,胜诉能会得多少?谢谢!在深圳买了一部港版三星9300手机。请问遇到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做,是不是要起诉

综合法律 2019-05-18 09: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商家不保修,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质保期内如果有质量问题,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和手机内的三包规定进行保修、退换;
    2、如果经过三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你可以要求销售商更换或者退货;
    3、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12315;也可以直接起诉解决。
  •  损害赔偿私下协商的,是否还需要分担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事实上,协商处理事故赔偿的,成败取决于各方的自由意志,这样,是否需要分担责任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事故责任对赔偿数额的决定没有太大影响的,则可以不予具体明确;如果各方对赔偿的数额有一定争议的,那么事故责任的明确也需会起到决定的作用。
  • 交通事故私了后保险公司还会赔偿。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抗辩,认为因保险事故损坏的第三者财产,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公司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所有,保险公司会因当事人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勘验而拒赔。
  • 医疗事故赔偿范围,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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