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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车祸了,车辆买的是全险,车是单位的车,对方车辆逆行负主要责,交警队责任认定书要10天以后才能出来,但是现在对方伤的比较严重要求我垫付医疗费,我没钱垫付,保险公司说这部分需要我先垫付,能让保险公司先垫付吗?交警队责任认定书要10天以后才能出来,但是现在对方伤的比较严重要求我垫付医疗费,能让保险公司先垫付吗?

保险纠纷 2019-05-13 1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是最基本的保险,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型保险。国家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是最基础的保障,所以是保而不包。
    社保不保的地方:
    1.住院押金(住院要自己先垫钱,比如押金,还有如果是重大疾病的话要先拿钱再报销)
    2..手术中的自费器材.社保清单名录中自费器材及药物都是不可报销。
     
    3.ICU药物,ICU是重症监护,重症的病人用的药品都是进口自费药品,都是不报销的。
    4.住院期间家属额外开销
    5.住院及在家休息期间工资及奖金(住院及回家休养期间,按正规的劳动手续只能有基本生活补贴,主体的工资和奖金是不会有哪个单位会愿意给的)
    6.未来的收入损失。
    因为生病住院后影响未来的工作及收入,甚至某些大病后是无法再继续工作了,断了收入和生活来源社保不保。
    7.意外和交通事故,社保是不报销的,这就是为什么天有不测风云,首先一定要给自己和家人买意外保险的原因。

    8.社保是比例报销型的,也就是自己先花钱,然后去报销,比如医疗花费50万,要先自己出然后治疗完之后再去按照当地比例报销,如果比例是80%,那么剩下10万还是要自己出。

    那么买住院费用和意外医疗费用等商业保险等,一般都是提前给付型的,那么一旦发生事情就可以减轻负担。
  • 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什么时候开始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 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另,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大小先予承担壹万元医疗费,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在商业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予以承担。但在商业险赔付时有不计免赔率。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他是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的,这个可是有规定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通知之后,经核对是要及时垫付抢救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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