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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公司工作有7年了,公司每二年都是找外面不同的劳务公司和我们签合同,合同上的工资都是写得很低的,他们发工资分二部分发,合同工资打卡里,另外的都说是奖金类的发现金,现在公司业绩不好说要减我们工资,不减就开我,我应该怎么办?因为合同工资不高,他只给合同上的工资,还只算二个月,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因为合同工资不高,他只给合同上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19-05-15 15: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
  •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按《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2、 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3、 实际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 关于工资奖金福利的区别我来回答:《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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