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今年6月.有一对夫妻闹冒盾。并对老婆经常打骂。老婆忍无可忍。要求离婚。当天约好去民政局离婚。我和他老婆经常有业务上的来往.对我比较信任.当天她早上就去了城里开宾馆休息了.下午三点后她打电话叫我去她住的宾馆.想把我卖给她的工业缝纫机叫我帮她处理掉.我去了她住的房间.大约十几分种.她老公找到这里.她很惊恐的样子.并叫我回避.我无处回避.就想从窗户爬出.不小心摔到楼下.他老公还冲过来用木板把我打伤.后来去医院治疗花了三万多元.因我是自己摔下楼在先.派出所只能调解.但对方不负责.公安局鉴定不出来.过了一个多月.他老公还报案说我强奸他老婆.后来公安局刑警大队没查出强奸的证据.派出所是说打过我的.因该赔点医药费的.但到现在还是没解决.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8-12-29 00: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遭受暴力伤害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依据该条款认定工伤,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三个条件才可以,而伤者显然未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故无法认定为工伤。
    除申请认定工伤外,也可要求伤人者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
  • 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在公共场所引起的人生损害事件,若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医院摔伤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其有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 出了工伤事故后,一般不需要报警,报警也不会受理。也不需要备案。
    工伤处理:
    1. 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
    3.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你的医药费开支符合社保支付的规定,并且也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就可以拿医院发票可以到社保局依法报医药费。
    社保报销的范围是有指定合作医院的,去其他医院就医,需要去社保局开外出就医证明。
    就像社保可以报销的用药范围一样,超过了可以报销的范围就不能报销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喀什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