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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高中生在校被学生打伤,锁骨粉碎性骨折,校方有责任吗?打人学生家长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19-01-03 10: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n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1、我国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孩子在初中上学期间父母应该支付孩子生活费,学费,医药费等必要费用。离婚的夫妻协商解决这些问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孩子没有满18周岁之前,在读书期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应该继续抚养到孩子年满18周岁。
    3、上高中的孩子,同时只有17岁,父亲应该继续支付给孩子抚养费,责无旁贷。
    4、上大学的满18周岁了,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了。但是毕竟是自己的子女,根据自己的能力,尽力协助子女完成大学的学业。同时要和子女多交流,让他们知道父亲的艰辛,毕竟父亲年老后还需要子女的赡养。
  •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如果出现 被人打伤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向相应的侵权方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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