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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如果做担保人,借款人跑路,剩下的钱是不是应该担保人还钱?

债权债务 2018-07-13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借贷门槛较高、手续复杂,而对于出借人来说银行利息过低没有投资机会,以高息放贷为表现的民间借贷逐渐兴起。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
    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 为高利贷担保也是有效的,担保人需要依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1、你借的高利贷,需要符合法定的利率;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如果您尚未还款,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应该予以返还,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4、如果你是在赌桌上借的赌债,是非法的,那么你可以不用归还。如果你借的是高利贷,你只需要按照上述约定的利息归还本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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